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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副省长黄彦蓉主持召开全省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来源:四川省安监局 作者:× 日期:2010-1-27 页面功能【字体:放大 缩小】【打印】【投稿】【评论

  1月20日上午,四川人民省政府召开全省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副省长黄彦蓉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省文化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省文物管理局以及全省各市州文物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消防支队分管防火工作的主官和有关文物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四川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郑晓幸主持。

  黄彦蓉副省长充分肯定了消防部门和文化部门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指出此次的会议开的非常好,非常及时,体现了两个部门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对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她代表省政府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她指出文化遗产是国家形象的基本元素和主要标志之一,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作为文物大省,其文物总量和新发现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抓好此项工作,保护好、传承好这些历史财富,确保文化遗产安全是对国家和民族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具体表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是正确认识我省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她指出,近年来,我省文物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省文物单位的先天条件其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强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工作常抓不懈。要严格按照《消防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以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找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隐患,及时抓好整改。

  三是切实抓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她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成立相应的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文化、消防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各地政府要组织文物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隐患要逐一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消防部门要加强指导,确保隐患的整改到位。并通过此次大检查,构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深入加强和完善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文物、消防部门要以此次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切实加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最后她强调,保护好文物安全非常重要,保护好文物消防安全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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