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1日下午,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在成都组织召开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效果评估座谈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主持,四川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局长林书成、四川省安监局副局长何成炳、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铁、省人大财经委办副主任蓝明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处长潘怡,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周彤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政府法制办工交处副处长张立新介绍了《条例》的内容提纲及立法后的评估工作,与会代表围绕《条例》实施两年来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纷纷发表了意见。省安监局和省政府法制办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归纳和梳理,形成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