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突发事件信息,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研判、应对、处置能力,资阳市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强化规范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各单位都是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明确范围标准。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明确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报送等级标准和应急信息发现、报告、认定、响应、处置工作事项。
严格报送要求。规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间、格式内容、具体流程,持续加强对信息报送和值班人员业务能力集中培训,增强应急信息报告的主动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信息,造成1人以上非正常死亡的突发事件信息,做到突发事件发生收后第一时间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拓宽信息渠道。多渠道快速准确获取和互通共享应急信息。加强与武警、消防等各类应急力量的直接联系,确保第一时间获取事件处置的相关动态信息;与公安、交通、住建、水利、气象、农业等单位之间应急信息实时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多源共享、共同应对;依托安全举报电话“12350”,鼓励社会公众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强化监督问责。严明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对不按规定内容、时限、流程和要求上报信息,以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逐步推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