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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2年1-7月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来源:本网信息部整理 作者:* 日期:2012-8-23 页面功能【字体:放大 缩小】【打印】【投稿】【评论
  一是“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1-7月,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检查组8015个,组织检查人员48375人次,受检企业23931家,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18232起。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处以警告1440起,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12195起,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设备118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256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120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41家,行政拘留76人,罚款487.1万元。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工矿企业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11335家,覆盖率85.9%,共排查一般隐患9554项,已整改9382项,整改率98.1%,排查重大隐患6项,整改销号6项,整改率100%,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67.4万元;在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17970家,覆盖率73.9%,共排查一般隐患16994项,已整改16174项,整改率95.1%,排查重大隐患31项,整改销号27项,整改率87%,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4项,达到“五到位”要求的4项,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483.3万元。

  三是下一步全市“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为迎接8月份省政府安委会对全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市政府安委会要求:一要按时报送报表和分析总结;二要严格检查报表数据,确保不发生错行、错格的现象;三要对填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数据,要进一步核实清楚并保留明细台帐,已备检查;四要对填报的重大隐患数据必须要真实有效,件件落实;五要“对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数,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变,如有变动,须做出说明,对同一家企业进行多次排查,在“实际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中只统计为一家,确保全市“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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