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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机动车未按规定张贴标志小心遭扣车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作者:* 日期:2010-5-7 页面功能【字体:放大 缩小】【打印】【投稿】【评论
  5月5日,成都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张贴“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以及“环保标志”三标志的司机进行处罚,若不能当场张贴出“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中任意一标的,将予以暂扣车辆。而没有或伪造“环保标志”的司机则将受到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检查


  拿不出“三标” 飞度被暂扣

  5月5日上午10时,蜀都大道经华路口,交警三分局民警对行经该处车辆进行检查。车牌为“川AJK009”的蓝色飞度车被交警拦下,由于车前显眼处没有张贴任何标志,而车主杜女士也不能现场提供“三标”,交警对其作出暂扣车辆的处罚,交警将在随后进行进一步调查。

  10时10分,一辆车牌为“川AQW380”的白色本田越野车的挡风玻璃处未贴有任何标志,被交警拦下后,驾驶员夏某说自己“三标”齐全,只是没有张贴出来。

  在交警的指引下,他在车内翻阅文件寻找“三标”。但由于没有找到环保标志,夏某被处以1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提醒


  不想被罚 看清规定

  交警介绍,交管局昨日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未按规定张贴标志进行整治。

  在整治过程中,首先检查机动车行驶证,对车辆类型、颜色、号牌进行核对检查,核对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环保标志有无伪造、变造。

  对未放置(张贴)检验合格标志的(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能当场张贴的除外),依法扣留车辆,处以50元的罚款、扣1分;对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依据《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36条第7项规定处以200元的罚款、扣3分;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张贴)环保标志的,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能当场张贴的教育警告放行,无环保标志或使用伪造、变造环保标志的以及租借三元催化装置,骗取环保标志的,处以100元的罚款、扣3分;对未放置(张贴)保险标志的(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能当场张贴的除外)依法扣留车辆,处以50元的罚款、扣1分;对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处以2倍保费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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