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出台基层党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办法
汲取抗震救灾中应急经验和教训,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近日,省委组织部出台《基层党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办法(试行)》,从预警、集结、处置、善后4个环节明确了基层党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一般流程。而对于反应迟缓、擅离岗位、临阵退缩的干部,应迅速作出处理。
处突管理办法吸取救灾经验
“抗震救灾展现了基层党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关键性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在灾难面前应对无方、处置无序、组织无力等问题。”据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是在汲取抗震救灾中应急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出台的。
其中,对于突发事件的预警,应建立信息预测预警制度,要确定1-2名党员干部为信息报告员,信息报告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而在集结阶段事发地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责任人和党员干部必须迅速集结,在最短时间内成立各类工作小分队;处置阶段要妥善处置矛盾问题。
书记不在按排序找“一把手”
针对突发事件不同性质,处置工作应第一时间切断事件扩大蔓延的渠道,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的影响,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社会政治性事件,必须全力控制范围和掌控重点对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类事件,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而当事发地基层党组织的书记不在现场或发生意外时,党组织其他领导成员按党内排序依次作为临时负责人,也可由上级临时指定或推举临时负责人。当事发地基层党组织原有组织体系遭到严重破坏时,上级党组织可采取现场任命、当即委派等超常措施及时组建临时党组织,迅速充实干部。
反应迟缓的干部要被处理
据介绍,对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四川走在了全国前列。为确保应对突发事件效果,还将特别注重激励机制。“对应急行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及时予以表彰;对基层党员干部在应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受到的物质和精神损害,要关心爱护、帮助克服。”
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对不服从组织指挥的党员,基层党组织要提出从重从速作出党纪处分的建议;反应迟缓、工作不力、擅离岗位、临阵退缩的干部,基层党组织要迅速作出处理,事后再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完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