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方法及
安全管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要求,为指导和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标准化工作质量和达标水平,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决定举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方法及安全管理实务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管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领导、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金属非金属矿山规范标准解析;
2、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需要的管理体系文件目录和内容详解;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需要的支撑材料目录和内容详解;
4、安全标准化企业自评报告和考评机构考评报告的编制内容和编制方法;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创建技术;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与现有安全管理体系的关系处理方法;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案例演示;
(3)提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模板。
6、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及演练;
7、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8、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分析监控与评价;
9、《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 2030-2010)编制背景和内容讲解;
10、尾矿库安全管理及《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送审稿)》介绍;
11、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典型案例分析与各单位经验交流。
三、培训方式
邀请国家安监总局和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等权威机构专家主讲,同时组织研讨和交流。
四、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 2010年11月12日-11月15日(12日报到)桂林
第二期 2010年11月24日-11月27日(24日报到)黄山
第三期 2010年11月26日-11月29日(26日报到)重庆
第四期 2010年12月10日-12月13日(10日报到)张家界
第五期 2010年12月27日-12月30日(27日报到)西双版纳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法与有关费用
1、培训费800元/人,资料费实收(安全标准化创建模板9800元/套),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各单位学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传真至非煤分委会秘书处。在每期班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告知报到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安排等事宜。
六、秘书处
联 系 人:王洋
联系电话:010-64921102
传 真:010-64921102
附件:报名回执表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