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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破漏服装店进水 楼上5住户连带赔偿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邓廷骏 日期:2010-1-26 页面功能【字体:放大 缩小】【打印】【投稿】【评论
  发生在宜宾市南溪县的一起下水管道破漏、导致楼上污水直接流入一楼服装经营门市、造成门市商家财产损失案,近日由南溪县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楼上5住户负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一楼的经营户经济损失4300余元。

  管道破漏服装受损

  据了解,家住南溪县某小区的晓芳(化名),在当地某街道临街楼房一楼开了一家服装店,该楼同一单元的二至六楼还分别住有5家住户,大家共同使用同一下水主管道。

  去年8月2日清晨,晓芳接到朋友打来的电话,说有污水从其服装门市内流出,接报后她立即赶到现场。当晓芳打开门市后,现场情况令她大吃一惊:一股污水正源源不断地从该栋楼厕所下水管道的一破漏洞口中流出,而自己挂在破漏管道下方墙上的服装,已被污水淋得“面目全非”,加之污水顺着墙壁浸湿,门市内其余墙上挂的服装也受损显得污秽不堪。由于污水满屋流淌,还散发出一阵阵刺鼻的臭味。

  楼上住户互相推诿

  事后,晓芳主动与楼上的几家住户协商解决办法,但遭到拒绝,下水管道也未停止使用。无奈之下,她只好请工人更换了破漏的下水管道,并承担了维修等费用。

  此后,晓芳就门市内服装受损赔偿等问题,多次找楼上的住户协商,都遭到冷遇,楼上的几家住户均称下水管道破漏与其无关。晓芳向当地社区和有关部门等反映后,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晓芳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去年12月,晓芳来到当地法院,将该栋楼二至六楼的5家住户全部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连带赔偿

  南溪县法院审理认为,该楼上的住户与晓芳经营的服装门市为同一楼房同一单元的上下楼层,其共用的厕所下水管道必须经过晓芳经营的门市内,因而形成了不动产相邻关系。在不动产相邻关系中,因使用不当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由楼上的5住户共同对底楼服装经营户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底楼服装经营户对自己门市内财物疏于看守,未能及时发现下水管道破漏,以致造成损失,也应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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