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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评价报告详细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2023年新建新沙241HF井组地面建设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 四川成化安全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2024年 四季度]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2023年新建新沙241HF井组地面建设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行业类别 石油天然气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南平村
项目简介
  采气一厂2023年新建新沙241HF井组位于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南平村,该井组设计部署新沙241HF、新沙24-17HF、新沙24-18HF、新沙24-19HF、新沙21-68HF五口井,单井配产3~3.2×104Nm3/d。现新建新沙241HF和新沙21-68HF两口井和相应的井口安全截断阀。










评价机构 四川成化安全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杨方跃
技术负责人 李巨川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泽斌
项目评价组长 王均丽 报告编制人 王均丽 杨述省
报告审核人 马光兴 项目安全评价师 杜义宪 刘建平 魏永鹏 平旗 王均丽 杨述省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签订合同时间 2024.5.18 报告提交时间 2024.11.5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杨述省 王均丽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4.5.31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评价结论
  新沙241HF井组地面建设工程的建设程序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采气一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能满足该项目投产后安全生产的要求。
本工程的站内设施、装置及管道的施工和布置符合《采气一厂2023年新建新沙241HF井组地面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经试生产各项安全设施和设备运行良好,安全设施、设备、装置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的要求。
新沙241HF井组地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本评价认为,新沙241HF井组地面建设工程已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