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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高石18井区灯四气藏开发先导试验集输干线工程 | 行业类别 |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 项目性质 | 新建、扩建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 | |||
项目简介 | 高石18井区灯四气藏开发先导试验集输干线工程位于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境内,设计集输规模为100×104m3/d 。评价范围为:新建高石120井集气站1座,扩建南1集气站清管收发装置1套,扩建高石10井燃料气出站阀组1路,新建集气管道13.3km,新建燃料气管道6.5km,以及与上述工程配套的自控、通信、防腐、供配电、给排水、总图、热工、消防等公用工程。 | |||
评 价 机 构 及 评 价 项 目 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天宇石油环保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袁勇 |
技术负责人 | 刘盛兵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强 | |
项目评价组长 | 刘坤 | 报告编制人 | 刘坤、古冉、唐伟、卓先德、张林霞 | |
报告审核人 | 唐春凌、余清秀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刘坤、古冉、唐伟、卓先德、张林霞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刘坤、张林霞、唐伟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0.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1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刘坤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1.6、2021.9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
评价结论 | 高石18井区灯四气藏开发先导试验集输干线工程输送的是含硫天然气,应重点防范的重大风险为各种设备和管道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开发方案总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工程在后续建设工作中应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并在投产后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应急管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在满足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项目依据方案建成后可以达到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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